聚焦
劳权 | 懵了!小伙请假在家办丧事,突然接到离职通知,主管:这个长辈关系远
家里有长辈去世,需要请假回家处理也是人之常情。用人单位一般也会理解,但是假如这个长辈与自己关系很远,是否还能请丧假呢?最近江苏小伙贾某就遇到这样的疑惑。……
劳权 | 辞职岂能说走就走?这三种情况你要担责
离职不是事儿,最怕的是离职的员工只说一句“我明天不来上班了!”就拍拍屁股走人,丢下一堆没头没脑的事儿......如何辞职才能既保护自己的利益又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此,小编整理了在现实生活中曾经发生的案例,为大家梳理不合规辞职的几种主要情况。……
劳权 | 一诺千金不如一纸合同!工资、岗位、奖金……这些可别轻信老板这张嘴
求职高峰期,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为自己找份好工作是当务之急,更是迫切心愿。然而,急切心态下求职,千万别忽视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尤其是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格外注意,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看清合同内容。……
劳权 | 员工不听话,就该被辞退吗?
申少玲在一家物业公司的监控室当监控员,因未听从部门主管让她拔草的工作安排,竟然被辞退了。而且公司总经理小崔像对待其他员工一样,一分钱的经济补偿都不给。……
劳权 | 职工在微信群请假被开除,法院怎么判?
自己辛苦在外跑业务,常常来不及到公司打卡,只能在微信中向领导请假。可让业务员小刘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因此被公司认定为多次迟到早退而遭辞退,这让他感到非常委屈。那么,员工通过微信群发出请销假信息是否有效呢? ……
劳权 | 不休年假可拿3倍工资!关于年休假这些事儿,再不知道就亏大了!
不少职工想休年假,许多职场新人不知道年休假的天数应该怎么计算?遇到年休假纠纷如何处理?这不,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年休假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了解一下!……
劳权 | 完不成业绩,工资为零?企业这些套路要小心!
张某去年年底入职某房产中介公司,担任房产中介,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他每个月要达到五万元的业绩指标,否则公司有权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2019年2月份,由于恰逢春节假期,整个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缩减,张某没有完成业绩指标。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他,根据劳动合同约定,2月份他的工资数额为“0”。张某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对吗?……
秒懂劳权 | 职工双休日出差,能拿加班工资吗?
在日常工作中,因公司安排要去外地出差在所难免。对于一些从事销售、售后的职工来说,出差更是家常便饭,有时候甚至需要占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的时间。……
劳权 | 员工“泡病假”,公司能将其辞退吗?
身在职场,请病假在所难免,当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其依法享有休病假的权利。但有些时候,有的员工为了不上班而获得病假待遇,采取虚构、伪造或夸大病假事实等方式向公司申请病假(即所谓的“泡病假”),就令公司不胜其扰,疲于应付了。……
劳权 | 员工拿假发票虚报费用,没笑多久就哭了
员工报销票据,是企业日常工作内容之一。如果员工虚拟报销事实,企业该如何应对呢?小编近日看到这样一个案例——……
劳权 |单位不同意休年假,职工能否“说走就走”?
据吴先生反映,他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五六年,平时工作很忙,加班加点是常事,每年5天的带薪年休假也几乎没有好好休过。现在想出去旅行一趟。谁知,吴先生向部门经理提出年休假申请时,却被拒绝。……
劳权 | 员工业绩不达标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请求赔偿金?
马某于8月1日进入某房屋销售有限公司担负责房屋销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7月31日。入职时,公司告知马某《考核管理规定》中规定“销售管理人员淘汰线是指业绩指标完成率<50%”,同时明确“淘汰是指公司将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劳权 |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2017年3月,韩先生入职一家贸易公司。今年5月,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朋友的公司因技术上遇到难题.张先生指派韩先生去其朋友公司帮忙三天。韩先生帮忙的第二天在工作间隙上厕所滑倒受伤。韩先生索要工伤赔付,可两家公司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担责。……
劳权 | 单位必须给员工体检吗?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
现在是“体检季”,看着很多朋友都有免费体检,我心里很是不爽。因为公司有个不成文规定,“只有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人员才能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费体检”,而我不是这两类人。请问:公司这么规定合法吗?……
实录
问:我是应届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现在我才工作2个月,单位就以我不符合条件为由把我解雇了,请问这样合法吗?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下个月满2年。日前,我因患病向公司请病假1个月,公司以2年劳动合同到期为由拒收病假单,合法吗?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遇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续延至医疗期期满。因读者在该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医疗期应为三个月。可见,该公司拒收病假单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12351热线)咨询求助。
问:公司以疫情为由克扣员工高温费合理吗?
回复:
高温费,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根据《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在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已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企业正常复工复产的情况下,高温费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执行。今年6月初,全国总工会发文要求各级工会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如果公司仅以疫情原因克扣高温费,可向工会(12351热线)投诉,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公司在没有通知和协商的情况下,取消员工的职务工资,这样合理吗?
回复:
薪资调整属于劳动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需要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我们的建议是,你可以和公司协商确认取消职务工资的理由,如果公司拒绝协商,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求学圆梦行动补助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回复:
“求学圆梦行动”是教育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实施的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帮助职工“上大学”提升学历层次。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职工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全省计划补助4000人。可登录浙江网上职工之家(www.zjftu.org)→“职工教育”模块浙江省职工教育平台,查看“服务办理”栏目——工会补助申领服务——点击“全总学历补助申领”——“我要申领”。平台于5月6日上午10时开放申报,于5月25日上午10时关闭申报。
问:我2018年拿到的焊工高级工,今年能考技师吗?去哪里报名呢?
回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调师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5号),焊工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职业资格鉴定实行网上报名,由考生本人登陆“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填写报名信息。也可以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服务电话12333咨询。
丸子:我是哺乳期,回到公司给我调岗、降薪。我不同意。公司提出让我回家休息到哺乳期结束,只给我开宁波市最低工资。哺乳期结束后再看是离职赔偿还是回原岗。请问这样做合法么?
回复:
您好,工作人员已致电了解情况,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设计师,现单位调岗至文员岗位,因您拒绝调岗,单位与您协商回家休息,并支付宁波市最低工资。现作如下答复:(1)单位若调动您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首先应参照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只能在约定的范畴内进行调整,若岗位性质发生变动,您可以拒绝调岗。(2)如果您与单位对回家休息的建议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要求在原岗位继续上班,并要求单位支付约定工资。
艳子:你好,想问下教育机构一月份的工资至今没有发,还有二月三月没有复工有没有工资,而且社保也断交了。
回复:
您好,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单位因疫情的影响未足额支付一月份工资,至今未能复工,您咨询待岗期间的工资待遇。现作如下答复:(1)如发工资的时间在延迟复工期内,因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可推迟发放工资;企业复工后应及时发放。如果确实因为企业经营困难暂无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与工会、职代会或职工个人协商延期发放,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2)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20〕3号)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单位长期拖欠劳动报酬的,您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电话:12333。
Yun2020: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发现个税APP里面有笔不是我的收入,我去申诉了,对方公司打来说是我之前驾校给他们我的身份号,我该怎么维权?
回复:
您好!如果有这种情况,说明对方有你的身份证件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将你虚构为该单位的职工,建议你向当地税务机关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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